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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快报58期
信息来源:安监局 日期:2018-06-14 11:31:31 【字号: 】 编辑:安监局宋金龙

一、吴洮副师长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2018年5月22日,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吴洮到127团和挂钩126团督导安全生产等工作落实情况,吴副师长要求:团场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当前的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四个意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坚决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安全。

    2018年5月23日-26日,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吴洮到1团督导安全生产等工作,。对1团15连、20连、21连、26连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吴副师长强调: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关键时期,各级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各项措施,明确责任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抓好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2018年5月24日22时,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吴洮参加一团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并讲话,七师驻一团工作组领导参加会议。

吴洮副师长受师党委书记、政委刘新建同志的委托,代表师党委及刘新建政委,对一团广大干部职工的勤奋敬业表示慰问和感谢。

    吴副师长要求,一是要抓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在整改中要做到举一反三;二是要做好迎接检查工作,不能松懈,再接再厉;三是要做好督导组“回头看”的准备工作,切实补齐短板;四是希望一团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发扬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重点期间辖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三不出”。

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兵团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下发《七师安委会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师安传〔2018〕15号)、《七师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师安办传〔2018〕32号)、《关于新疆准南东煤矿有限公司检查发现隐患的督办函》(师安监传〔2018〕26号)文件,转发《关于撤消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塔西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通知》(师安监传〔2018〕27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师安办传〔2018〕31号)、《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4月份巡查暗访情况通报》(师安传〔2018〕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师安办传〔2018〕30号)文件。

三、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依照《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值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8年5月23日上午,师安监局副局长崔新同志带危化科一行3人,对天北新区企业奎屯天宏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和奎屯泰昆油脂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查出现场隐患14条。

    5月23日下午前往五五园区检查了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阳光一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在建企业新疆曼海姆肥业有限公司分别对三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建设提出了要求。 

    5月23日安监局矿山科对新疆准南东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检查,存在安全隐患如下:1.绩效考核表填写有缺失、签字漏签现象;2.隐患排查日排查报表未收存留档;3.隐患排查报表已整改项目未见影像资料;4.三月份月度隐患排查资料不完整,缺少整改通知单、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5.四月份月度隐患排查资料未见;6.周排查资料排放顺序不规范,且有缺失现象;7.风险分级管控缺少总体风险分级表;8.风险分级管控资料不完善;9.整体资料混乱,建档不规范;10.调度室监控调度员无监控证,不会操作监控系统;11.调度记录填写不规范、不完整;12.副井井口房无领导带班下井公示牌板;13.煤仓上山下部无“一坡三挡”;14.E1141运输大巷消防材料库未悬挂管理牌板;15.E1141运输顺槽机电设备积尘多,未定期清理;16.E1141运输顺槽无排水沟;17.个别职工未随身佩戴自救器;18.E1141运输顺槽安装的压风、供水装置未正常供风、供水,未定期维护保养;19.E1141运输顺槽个别电话机旁未悬挂通讯录;20.E1141运输顺槽不使用的机电设备未及时升井,未按机电设备管理;21.E1141运输顺槽皮带机急停装置安装不规范;22.E1141运输顺槽下端头超前支护,不符合要求,个别单体支柱未使用防倒绳;23.E1141工作面注氮、灌浆管路未严格按照要求布设到工作面;24.副斜井扩巷进度缓慢;25.1400石门有积水。

     5月24日,师工信委主任卢新德与安监局对天北220KW变电站项目、胡杨河市纺织园区检查。

(一)天北220KW变电站项目存在隐患

    1、土建施工方项目经理、监理方旁站监理均不在作业现场;

    2、电焊工无证上岗作业;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开关箱及接线不规范;4、正在使用的滚筒搅拌机属于落后淘汰设备;5、设备安装单位临舍区未按照要求,设置围栏。 

(二)胡杨河市纺织园区存在隐患

    1、仁和纺织二期工程进入施工区未佩戴安全帽;2、北方集团施工的室外管沟开挖放坡不符合要求,且沟内作业时无人看守。

四、职业卫生评审

    5月28日,师安监局综合科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对奎屯泰昆油脂有限公司日处理 500 吨棉籽加工精炼油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经评审,专家组通过《报告》评审,提出现场整改问题5条,限期整改完毕后,报专家组审查评议和复验后,予以通过现场审核。存在的问题如下:

    1.溶剂油接收泵房未安装报警器,未考虑机械通风;2.对外包工的监管不到位;3.现场剥壳物料运输、棉粕包装等产尘设备未安装除尘设施;4.精炼车间、锅炉脱硝等场所未安装洗眼器;5.落实评价报告和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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